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油田公司各二级单位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庆油田清淤产物的油水回收等工作,属于油田内部资源利用,油水回收后产生的含油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要求规范贮存,根据油田生产习惯简称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以处理的每立方清淤产物单价为计费依据。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1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合格投标人不足15名时,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最终中标人12家。如果合格投标人少于等于12家,采取末位淘汰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招标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由大庆油田招标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根据开发事业部按照招标文件中工作量分配比例原则给出的最终投资金额(工作量)收取中标人代理费并一次性发放中标通知书,各二级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后方可实施。
2.2 招标范围: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工作,二级单位计划金额4800万元(不含税)(以实际发生为准)。
2.3工作量分配原则
(1)该项目为大庆油田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项目,估算投资4800万元(不含税),计划选取12家服务商承担本标段处置工作。
(2)本标段采用框架协议招标模式,实行“定商、定价”管理,中标人工作量占比按其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确保分配公平、竞争择优,符合框架协议采购竞争择优、讲求绩效的原则。
(3)本标段计划处置工作量为预估数值,招标人不就该预估工作量作出任何承诺,将根据油田实际生产需求签订具体合同;投标人应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因招标人实际工作量调减、调整等因素导致的合同价款相应减少的情形,相关计量方式按框架协议约定执行。
(4)工作量重新分配规则:若最终中标人数量少于12家,招标人将对本标段处置工作量采取调整分配方式:未达到12家中标人数量所空缺的工作量,均平均分摊至其余的有效中标人。
工作量占比分配公式:固定级差法(0.61%)
中标候选人排名
工作量占比(%)
固定级差法公式原理
1
11.67
单个中标候选人工作量占比(Pᵢ),具体公式:
第N名(最后1名)工作量占比:
Pₙ = A ;
第N-1名工作量占比:
Pₙ₋₁= A+B;
第N-2名工作量占比:
Pₙ₋₂ = A+2B;
...
第1名工作量占比:
P₁= A+(N-1)B;
总占比约束:
P₁+P₂+...+Pₙ=N×A+[0+1+2+...+(N-1)]×B=100%
简化后:N×A + [N(N-1)/2]×B = 100%(需先确定B,再计算A,或反之)
公式逻辑:先给排名最后1名设定一个“基础占比(A)”,每往前1名增加一个“固定级差(B)”
2
11.06
3
10.45
4
9.85
5
9.24
6
8.64
7
8.03
8
7.42
9
6.82
10
6.21
11
5.61
12
5.00
合计
100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采油一厂~采油十一厂、榆树林油田、头台油田。
2.6计划投资:人民币4800万元(不含税)
2.7其他说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需做出如下承诺,如违反承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①本项目清淤产物处置地点严格限定于产废单位属地范围内,严禁将清淤产物转移至油田区域以外的任何地点开展处置作业;②参与投标即表明自身具备开展招标人提出的含油污泥处置需求(清淤产物就地减量化或异地减量化)的能力,若招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无法履行处置任务,招标人有权视为投标人失信,投标人应自愿接受招标人依据本招标方案或相关约定执行的全部处罚;③接受油田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或招标单位提出的现场监督方案;接受油田公司开发事业部组织相关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案;④当投标人与管理或者监管部门出现异议时,接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按照相关流程成立的工作组(或其他形式的组织)提出的方案,或按相关约定解除双方关系;⑤投标人2023年4月份-2026年3月份在公安机关无涉及油田违法犯罪记录(档案);⑥招标人有权结合生产实际要求投标人配合其开展质量管控,确保处置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要求;⑦投标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门或油田公司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3.4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级或大庆油田级“三商”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将被否决投标。以开标当日在中国石油“三商”发布平台查询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04日19:00:00至2026年06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06月15日 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异议受理):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51号
联 系 人:姜涛
联系电话: 0459-5727309
招标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事业部
联系人:祝浩松
联系电话:0459-597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