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月东油田位于中国渤海辽东湾北端,北距辽宁省盘锦市约40km,西距锦州市100km,东距营口市40km。东北距中石油滩海海南1-3油田18.5km,西南距中海油锦州9-3油田10km。该区水深2-5m,年平均气温10℃左右,最高气温35℃,最低气温-26℃,冰期约110天。
海上部分由4座人工岛平台(A、B、C、D)组成,各岛之间相距约1~2km;A、C、D平台的产出液通过海底输油管线输送到B平台,然后从B平台通过海管输送上岸,陆上部分由一座陆上集中处理站和一座滩海变电所组成。本项目为月东油田陆上集中处理站污水系统改造施工。最高限价:84.82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
详细的项目现况和技术要求见附件: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
2.4 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荣滨街道月东油田陆上集中处理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整体转包,不允许分包。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三级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海油工程)。
3.4投标人(2023年至本项目发标日前30天)应具有至少一项同类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和结算发票)。
3.5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投标人(2023年至本项目发标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将两张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3.7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格式进行完整报价。
3.8投标人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5月12日 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每标段2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招标中心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8990 元(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1.中标人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1022320000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2. 为便于财务月末对账,月末最后两天(工作日)请中标单位不要缴纳招标代理费。
3. 中标人公对公汇款时在摘要、用途、附言处必须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无需备注“代理服务费、招标编号”等汉字字样。)
4. 代理费及标书费发票均为数电票,开标后开具标书费发票,如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或邮箱未收到提醒,请自行到电子税务局下载发票。(销售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发票咨询电话:李女士 0427-7305816。
开标
8.1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 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天时集团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何英 联系电话:0427-3239674
9.2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6111
电子邮箱:lh_biany@cnp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