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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云南石化公司泄漏检测与修复例行检测项目(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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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产业(战略)协作联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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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1-XN511-FW14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云南石化公司泄漏检测与修复例行检测项目(2021-2023年)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云南石化公司泄漏检测与修复例行检测项目(2021-2023年)。
2.2 项目概况: 依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4月发布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中关于“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现有炼化企业自2017年7月1日起,应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流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开展周期性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其中泵、压缩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气体/蒸汽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每3个月检测一次;法兰及其他连接件、其他密封设备每6个月检测一次。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例行检测(2021-2023年)工作,共约50.2万个涉VOCs静密封点,每年合计需检测密封点约100.4万点次。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内容:2021年至2023年对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全部生产装置共50.2万个涉VOCs静密封点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发现的泄漏点经修复后进行复测,全部检测数据按要求上传中石油集团公司VOCs综合管控系统。全年合计需检测密封点约100.4万点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对受控密封点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进行常规检测 ;
(2)对于不可达密封点使用OGI普扫进行定性检测;
(3)全部检测数据按要求上传中石油集团公司VOCs综合管控系统;
(4)VOCs源项核算及报告编制;
(5)VOCs综合管控系统维护;
(6)配合泄漏点修复、完成复测;
(7)完成相关检测周、月总结,季度、年度报告编制;
(8)不定期组织VOCs管控相关法规、平台使用培训;
(9)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及中石油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检查。
2.5服务地点:云南昆明安宁市草铺镇.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2.6 服务期限:本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定期开展。
2.7 质量标准:(1)泄漏检测与修复、源项核算工作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号)、《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号)、《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3-2014)及其他炼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指南的要求。
(2)源项核算、密封点检测总结报告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经过三级审核。
2.8 计费依据
本次招标计价方式为按单点单次检测价格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成本、费用、利润、税金等;也不因政策性文件规定而调整。增值税税率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①空冷丝堵连接件约24万个,年检测约48万次,控制价2.0元/点次(含6%增值税)。②常规检测点约26.2万个,年检测约52.4万次(含不可达点,不含空冷丝堵连接件),控制价4.0元/点次(含6%增值税)。③其他源项核算、平台数据维护、静密封点检测合规性监督检查等技术服务费用固定20万元/年(含6%增值税)。
(2)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投标人所报出的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
(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实力等因素报出自己的投标价格
2.9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上一年(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当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炼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政府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两个网站截图证明)。
*6、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具有开展LDAR 项目的专业团队,项目组检测人员应不少于15人。(以上人员提供劳务合同、社保证明(2019.1月至今)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将被否决。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选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需对第四章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号条款必须满足,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 1日 09:00 至2021年4月7 日17:00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
4.2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每个项目 200 元人民币购买付款,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购标包,实际购买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标书费用售后不退。
4.3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XN511-FW144-标书费”。
4.5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xwk8090@163.com),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邮件发送说明:
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XN511-FW144-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XN511-FW144-投标保证金。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缴纳保证金对应标包,缴纳保证金需在已购买标包中选择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 XN511-FW144-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补救措施:疫情期间,取消开标现场观摩会和电子版备用U盘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七、开标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4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504室
联 系 人: 薛先生、郑先生
电 话:0871-68518644、18881498505、18681677260
邮 箱:xwk8090@163.com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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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
作者:chinappia.com |
时间:2021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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