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委托,对大连院建设项目开办费 石化股份计[2016]62号所需样品柜通风柜等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2.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气瓶柜\1800×900×450mm 21.0 个
2 样品柜\1800×900×450mm 304.0 个
3 通风柜\1800×900×450mm 208.0 个
4 货架\1500mm×550mm×1800mm 460.0 个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3月16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验室设备生产企业;注册认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汇率作为计算依据);具有连续5年及以上实验室设备生产业绩(从注册日算起)。
6.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且覆盖本次招标标的物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安全体系认证OHSAS18001认证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6.3 投标人须出具有效的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通风试剂柜、气瓶柜、样品柜、货架(投标文件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并承诺(1)交付产品时提供本条款所有检测报告;(2)通风试剂柜和样品柜应满足SEFA8抗腐蚀功能,交付产品时提供根据SEFA8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6.4 业绩要求:近来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有同类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需具有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至少1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经销商或分公司投标。中标后中标人自行生产,不允许进行分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2月26日14时至2017年01月0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8日09:00时
开标地点: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01月18日09:00时前与孙阳、祁林子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谷鸣镝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须提前发邮件至南京招标中心wzsunyang@sinopec.com,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4、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sunyang@sinopec.com邮箱。】 7、邮寄投标文件说明:(1)原则上不接受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方式的,须提前发邮件至wzsunyang@sinopec.com,征得招标中心同意并确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后方可邮寄。(2)邮寄过程中存在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如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未及时送达投标文件、寄送至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破损等情况)。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在“易派客”中的注册信息,由于该信息有误造成开票、退款出错,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本标设置最高限价:250万,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10、关于递交样品:(1)请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报价料表中要求的清单和时间递交样品,投标人出具的样品,禁止粘贴任何标识。(2)样品递交时间:2017年1月17日8时至11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如未按要求时间内送达,否决其投标。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创新路1号213号,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C3楼一层.(3)样品递交联系人:刘伟,18641309533,024-56389286。。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