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绍及经历:
徐绍史,男,汉族,1951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1969.04—1971.12 为吉林省汪清县插队知青,随后在汪清县食品厂、罗子沟公社、县工业局工作
1977.03—198l.03 在长春地质学院水工系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专业学习
1980.03— 历任地矿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部领导秘书、办公厅副主任、主任等职
1991.12—1993.10 挂职任广东省地矿局副局长
1992.11 兼任深圳市地质局局长
1993.10起历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副局长、局长
2000.12 任国务院副秘书长(2007.06 被免去国务院副秘书长职务)、机关党组成员
2007.04.27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徐绍史为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至2013.03)
2008.03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2013.03 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7.02—2018.03,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2018.03-至今,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 姓名: |
徐绍史 |
性别: |
男 |
| 民族: |
汉 |
职业: |
主任委员 |
| 出生: |
1951年10月 |
学历: |
经济学硕士 |
| 职称: |
高级经济师 |
出生地: |
浙江宁波人 |
| 单位: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