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满载6.15万吨LNG的“Gaslog Singapore”号船顺利抵达中国海油
粤东LNG接收站,我国进口LNG窗口一站通首期试点产品进入了船货交割阶段,标志着我国LNG接收站向第三方公平开放的首次实现。
这只是一个开始。《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目前新版《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已形成送审稿,下周将上会审议,力争年底出台。同时,为配合《办法》的落地,相关部门还在制定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剩余能力计算等相关配套政策,研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规则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今年,中国海油
气电集团与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共同推出进口LNG窗口一站通产品,这是国内首个对外开放的窗口期产品。首期试点于9月20日在交易中心平台完成线上交易,由振华石油和胜通能源组成的联合体通过公开竞价购得。第二期试点已经完成线上交易环节,第三期试点也正在紧密筹备之中。
胜通能源董事长张伟表示,LNG接收站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一般企业没有能力建设。中国海油LNG接收站持续向第三方公平开放,不仅有利于盘活接收站资产、提升使用效率,同时也能促进市场交易主体多元化发展,使下游客户切实享受到窗口期开放带来的收益,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在振华石油总经理王粤涛看来,进口LNG窗口一站通产品使得LNG国内外联动的现货贸易成为可能,由此带来的价格发现作用将使国际供应商更理性制定价格策略。现在看来,两期试点的竞拍成功对拉低LNG进口到岸价起到了显著效果,开始为东北亚LNG市场的价格发现发挥积极作用。
“这是我国进口LNG市场改革创新之路上的破冰之举,为国内基础设施有序开放提供了试点经验。”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认为,进口LNG窗口一站通产品具有系统性、整体性,是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具体路径的有益探索。
据了解,在总结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发改委对现行《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进行了数次修改,进一步细化完善开放规则和监管要求,形成了即将发布的新版《办法》。 总体思路是在保障现有用户现有服务并具备剩余能力的前提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无歧视地与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必须主动提前公开下一自然年度各月剩余能力,并实现滚动更新,确保及时和有效。在计量上更是有所突破,首次规定了天然气使用热值的新计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