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央企业提质增效面临的挑战之大、困难之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促进国资经营提质增效,必须切实强化外部监督。具体来说,要完善核查、处置、督办机制,尽快使相关
监管部门机构完整、职能细化;要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督,这项工作紧迫且关键;要健全奖惩措施,提高
监管的有效性,尤其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要严厉追责。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那就是必须强化外部监督、促进国资经营提质增效。据了解,这也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继去年12月及今年5月连续部署促进央企提质增效后,再次就此作出要求。
关于
国有企业的改革,首先要加强
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其他改革就难以取得预期成效。在这方面,
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有着权威性、独立性等独特优势,在维护国有资产运行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发挥了有形监督和无形约束的重要作用。数据显示,过去3年多来,监事会累计实地检查央企及重要子企业5684户,揭示企业各类问题和风险1.22万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经营、内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应该引起高度关注;由此引发的国有权益受损风险,也值得警醒。
受到近几年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国内经济增速换挡等因素影响,中央企业效益下滑压力不断加大,中央企业提质增效面临的挑战之大、困难之多、任务之重,更是前所未有。促进国资经营提质增效,必须切实强化外部监督。具体来说,需要紧扣央企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项,完善核查、处置、督办机制,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督以及健全奖惩措施等。
首先,完善核查、处置、督办机制,需要相关
监管部门机构完整、职能细化。要在国资委内部现有资源基础上整合成更有针对性的监督部门,负责外派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核查、分类处置与整改督办,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调查,提出相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的完整闭环。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充分发挥监事会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法治央企、阳光央企。
其次,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督这项工作非常急迫。一方面,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大批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海外国有资产急剧增加;另一方面,不当投融资行为引起的国资损失案例也在增多,海外国资
监管存在漏洞。基于上述两方面原因,构建境外资产
监管体系变得紧迫且关键。
再次,健全奖惩措施,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尤其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要严厉追责。唯有如此,才能让相关制度发挥应有效力。
近几年,国资委等
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国企投资的
监管,对央企集团公司资金归集使用要求趋严,使得国企项目投资更加审慎。国务院办公厅今年8月份发布的《关于建立
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一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但总体而言,已有文件比较零散,还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的
监管体系,
监管的有效性不足。这就需要尽快出台配套文件,且将文件核心放在健全
监管体制、形成
监管全链条上。此外,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
监管也要跟上,由此方能形成长效
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