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近日,
国务院印发《改革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
《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转变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促进
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
方案》强调,改革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国有企业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坚持权责明晰分类授权,做到权责对等、动态调整;坚持放管结合完善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方案》提出了改革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主要举措。一是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出资人代表机构要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定位,通过实行清单管理、强化章程约束、发挥董事作用、创新监管方式,加快转变履职方式,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二是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出资人代表机构对不同类型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其中,对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对其他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对其中已完成公司制改制、董事会建设较规范的企业,要逐步落实董事会职权。三是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提升资本运作能力,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四是完善监督监管体系。通过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整合监督资源,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对
国有资本的全面有效监管。
《
方案》强调,要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精细严谨、稳妥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因企施策,不搞批发式、不设时间表,对具备条件的,成熟一个推动一个,运行一个成功一个,不具备条件的不急于推进,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