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委托,对高桥3号硫磺装置增加后碱洗设施项目1台进料塔所需1台进料塔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924-2103-11347-B1
2.项目内容:高桥3号硫磺装置增加后碱洗设施项目1台进料塔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空塔\Φ2700×30000~35000×12 S31603/AL-6XN 不含内件 常压
1.00
台
包1-进料塔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1月30日、储运二部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2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2.投标人须持有2010年以后至少一台直径DN3000,长度不少于30米整体交货的塔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级别不低于S31603及NO8367不锈钢板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至少1台NO8367不锈钢板的设备制造业绩证明,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编制塔设备的整体运输方案,运输方案包括投标方到最终用户周边进行实地勘察塔设备整体进厂的走访报告,并提供最终用户的确认签名。 5.投标方须编制制造网络进度,确保设备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送抵最终用户现场。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8月31日8:00时至2018年9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楼开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5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5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楼开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9月25日09:30时前与陈龙昊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张云初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和系统操作等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本标为电子招标,需从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请咨询400-819-8786。 (4)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以及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本次商务报价如发现有雷同项(一致、等比、等差、近似或有规律性报价),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议后,上报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职能部门审核裁定,按照《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物〔2018〕282号),取消交易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活动)。。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