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2018年炼化三剂框架集中招标(公开,化纤助剂\新戊二醇涤纶装置含量≥99)所需化纤助剂\新戊二醇 涤纶装置 含量≥99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430-1003-6701-B1
2.项目内容:(重招)2018年炼化三剂框架集中招标(公开,化纤助剂\新戊二醇涤纶装置含量≥99)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化纤助剂\新戊二醇 涤纶装置 含量≥99
560.00
吨
包1-化纤助剂\新戊二醇涤纶装置含量≥99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6月1日、使用企业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需包含招标物资。 2.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涵盖招标技术要求的关键指标。 3.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供货能力满足招标人要求。如投标人非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招标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4.生产商提供距发布招标文件近一年内的供方清单和主要原材料采购发票。 5.在同类装置(聚酯生产装置)有使用业绩,业绩年限半年以上(提供距发布招标文件近半年内销售发票),提供同类装置用户使用良好的评价报告。 6.书面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方使用企业的生产需求。 7.提供生产工艺,且生产工艺为加氢法。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6月3日8:00时至2018年6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03号驿宾楼中楼204会议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7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7日09:0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03号驿宾楼中楼204会议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6月27日09:00时前与郭健伟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马世豪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投标说明(请仔细阅读完毕): 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若本标为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名称含“(重招)”两字,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投标人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在投标网站进行第二次招标在线报名(务必先报名,不支付标书费);贵司即处于已付款状态可以直接下载标书。 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支付系统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等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4、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 5、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首先认真阅读《CA版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guojw@sinopec.com联系。。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