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科桥式起重机框架协议采购所需桥式起重机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工程建设公司,洛阳工程公司,宁波工程公司,上海工程公司,北京燕山玉龙石化有限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619-2701-6019-B1
2.项目内容:中科桥式起重机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动双梁起重机
1.00
包1-桥式起重机
2
电动单梁起重机
1.00
包1-桥式起重机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中科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1、提供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2、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营业总收入不小于3亿元; 3、三年资产平均负债率不大于80%; 4、三年至少有一年盈利。 2.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交货期和结算条款。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8000万元。 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和装备能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供货商。 5.4、被有权单位或部门责令停业的。 5、被有权单位或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有权单位或部门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中石化电子商务网站上通报在违约停用期内的。 8、近三年(2015-2017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1、近三年(2015-2017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有在生产过程中的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 2、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 3、投标人串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 7.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包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物资招标包段中同时投标的。 5、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物资招标包段中同时投标的。 6、OEM产品。 8.提供至少一份国家认可机构出具且有效的标的物型式试验报告 9.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10.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有效期内,涵盖标的物即具有 80吨 及以下防爆桥式起重机制造资质)。 12.提供国家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防爆起重机整机防爆合格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涵盖标的物)。 13.投标人在国内(2015~2017年)销售业绩中额定起重重量单台不小于50吨且销售数量不少于30台,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规格、供货数量、供货日期等信息)。 14.投标人在国内具有不少于五年的正式商用经验,提供2012年4月1日(含)之前的供货合同复印件至少3份(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日期等信息) 15.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涵盖标的物)。 16.2014-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并加盖审计专用章 1、提供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2、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营业总收入不小于3亿元; 3、三年资产平均负债率不大于80%; 4、三年至少有一年盈利。 以上4条缺一不可。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5月23日15:00时至2018年5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7层华南招标中心招标二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3日09:00时。
开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7层华南招标中心招标二室。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6月13日09:00时前与张业堂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黄卫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 买方除向供应商收取迟交货物违约金外,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订单,并提请业主终止本协议,除向供应商收取迟交货物违约金外,保留向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2) 供应商不能按期供货的,买方有权按比例收取违约金:供应商延迟交货每逾期一日,处于该批货物金额的0.5%违约金罚款;迟交超过20个工作日的,违约金罚款最多不超过10%,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 经确认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的,不能及时保供的份额将由业主安排给有能力的中标供应商。 。
21.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一、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登录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购买。 二、咨询方式:1、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三、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如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中心的同意。3、如本项目招标取消或者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标书。 四、投标文件制作:1、请投标人按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标书。2、请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纸质版商务标书的一部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网上提交加密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不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文件共4个包:不加密电子技术文件U盘、不加密电子商务文件U盘(拷贝EXCEL版报价表(如有))、纸质版技术标书一正一副、纸质版商务标书一正一副(含投标保证金)。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与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为同一批次生成。3、投标人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或现场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原则上不建议邮寄投标文件,如需邮寄须提前告知招标联系人邮寄信息。邮寄过程存在未及时送达、破损等造成标书未及时送达开标现场或者拒收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标书,商务唱标阶段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唱标。 七、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原则上开标现场不提供电脑解密。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开标前3天发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4、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八、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 九、最高限价:无。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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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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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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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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