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委托,对天津分公司2016年12月-2017年5月煤炭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 所需气肥煤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2.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动力用气肥煤5500\0.6≤St.ar<1.0 8≤Mt<12 550000.0 吨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5月31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0月31日17时至2016年11月0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具体地址以开标前澄清文件确认)。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9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9日09:00时
开标地点:(具体地址以开标前澄清文件确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1月09日09:00时前与汤晓锋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褚晓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请于8:00前到达交标书,9:00正式开标,9:00后不再接收标书。2)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以个人支付,不接受电汇,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北京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由于涉及增值税发票问题,标书费一旦付出无法退回,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保证金必须以公司账户支付,优先考虑在线支付,如未开通请尽快开通,后期逐渐不再接受电汇。。3)保证金优先在线支付,不能在线的可以电汇,不接受个人支付。每标(包)必须分开单交,不允许合并。4)以u盘形式递交盖章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盖章版PDF),电子版标书以单位全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字样命名。U盘与投标保证金可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已公告为准)5)招标公告中相关资质要求为否决项,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注意商务付款条件及报价要求。7)最终得分一致的以商务分得分高的排名优先。8)保证金只需提供交款的回执复印件,原件自行留底已备查核交款情况。9)在线购买标书网页及支付有问题的,咨询4008198786;标书内容等有关标书、投标问题的咨询010-59963360,若无人接听请邮件咨询。10)重要的温馨提醒:每次投标前1至2天,请关注网上是否有时间、地点及其它澄清内容,以便更好掌握开标信息。11)其他重要要求条款为否决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其他重要要求: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证明、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或矿长安全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供应商属于煤炭企业集团的下属分(子)公司,而该供应商又无法提供自有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或矿长安全资格证)等有效证件时,在其母公司企业集团出函(加盖母公司公章)证明二者存在资产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参股)情况下,可以其母公司企业集团自身或下属的其它煤矿所具有的相关证件代替,并以其母公司企业集团证明函中明确声明由其销售的煤炭数量作为该供应商的权益煤炭产能。该煤炭企业集团自身或下属的其它煤矿应在国家能源局官网《全国煤炭生产能力公告》最新发布的名单中,其产能以发布的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控股或参股煤矿,在提供其所控股或参股煤矿的有关股权证书(或股东合作协议)、该煤矿核定产能证明文件等情况下,可以其所控股或参股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或矿长安全资格证)等有效证件为依据,并以其在所控股或参股煤矿的股权比例和煤矿核定产能计算出的煤炭数量作为该供应商的权益煤炭产能。该控股或参股煤矿应在国家能源局官网《全国煤炭生产能力公告》最新发布的名单中,其产能以发布的数据为准。供应商的权益煤炭产能不得低于30万吨/年(含)。(2)未与天津分公司发生过煤炭买卖业务的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向其它用煤企业直接供应灰熔点(ST)≥1430℃烟煤的证明材料,包括:一是用煤企业自行检测的煤炭质检报告单或国家法定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三份质检报告单(检验报告单应包含灰熔点(ST)数据,均须加盖用煤企业相关部门印章);二是供应商与用煤企业的煤炭买卖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合同中需包含对煤炭灰熔点(ST)的规定条款);三是用煤企业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3)由国家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供应商2016年度财务报告、企业损益表、资产负债表。(4)国家法定第三方检验机构在距投标日近三个月内对供应商拟供煤炭出具的近期质量检验报告。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视为评审不合格:(1)不能完全满足以上四项基本条件的;(2)根据国家法定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最新煤炭质量检验报告,供应商拟供煤炭不能完全满足上述第四条所规定的煤炭质量要求的;(3)提交的评审资料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4)在中国石化物资供应资源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交易资格”状态的;(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的其它情形的。如供应商成为拟选中标供应商,将视情况对其进行现场复核。。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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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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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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