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车间更换灭火剂 所需三乙基铝干粉灭火药剂\66% D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2.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三乙基铝干粉灭火药剂\66% D 1.0 吨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11月15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投标产品必须取得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6.2 投标商必须提供灭火剂投放时系统运行压力、流量、喷头规格数量等指标以及灭火剂用量的计算书,满足《技术要求》第4款内容要求,并承诺该灭火剂用于购买方原干粉系统,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灭火能力。
6.3 本项目投标商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6.4 本项目投标商为生产商的,需具有制造、试验能力;投标商为代理商的,代理商为一级代理商,代理产品必须为进口产品,所代理企业也必须具有制造、试验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0月12日17时至2016年10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招标中心(东城区朝阳门SOHO9层东侧招标厅,朝阳门桥西南角,银河SOHO北侧,地铁G口)。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1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招标中心(东城区朝阳门SOHO9层东侧招标厅,朝阳门桥西南角,银河SOHO北侧,地铁G口)。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1月01日09:00时前与李景明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孙向武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初步评审审查标准(招标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资审项目(评标标准)中的否决项为否决条款,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否决投标。 2、最终得分一致的以商务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商务报价一致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靠前,注册资金一致的业绩高的排名靠前。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至中金系统(系统支持个人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北京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由于涉及增值税发票问题,标书费一旦付出无法退回,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保证金必须以公司账户支付,优先考虑在线支付,如未开通请尽快开通。 4、因业务较多,开标期间不便接电话,问题咨询请发邮件。如无人接听,即代表在开标中,请不要频繁拨打。 5、以U盘形式提供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扫描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招标编号+技术(商务)标书+单位名称。 6、请在商务标书中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21.其他重要要求:投标商报价为到达天津石化物资装备部仓库价格(含运杂费、含17%税价格)。。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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