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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新星新能源公司塔化一体化工程配套绿电项目大功率逆变器框架协议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及通讯箱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产业协作联盟网】 文字:小 中 大 我要投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星新能源公司塔化一体化工程配套绿电项目大功率逆变器(带量采购)框架协议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及通讯箱(招标编号:NWZ261110-2969-13946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及通讯箱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新星新能源公司塔化一体化工程配套绿电项目大功率逆变器(带量采购)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光伏逆变器及通讯箱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应分别通过GB/T 37408-2019、NB/T 32004、IEC62109标准测试,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及报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整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认证证书 ,防腐等级C5 设计或其他盐雾测试检测报告,防腐等级检测报告可用盐雾试验测试报告替代。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一年(指截止到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近1年),至少1个单体项目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功率≥400kW)供货业绩(台数不限),以合同交货期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以证明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型号,还需提供技术协议,合同的买方必须是最终用户或EPC公司。如投标人通过代理商销售给最终用户(或EPC单位),提供代理商与最终用户(或EPC单位)之间的合同及对应的发票信息。发票信息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逆变器应具有串行通信功能,能遵循 Modbus 通讯协议,通过GPRS/4G、WiFi通讯、RS485、Ethernet等接口向监控系统上传当前发电功率、日发电量、累计发电量、设备状态、电流、电压、频率、故障信息等信号,并无偿全力负责配合监控系统厂家实现通讯。 投标人提供的光伏监控系统具备对外的数据接口,能够实现甲方各个光伏站点接入中国石化内部光伏监控运行平台功能,甲方可以通过以太网等远程通讯方式,在中国石化内部光伏监控运行平台上异地实时查看各个光伏站点的发电功率、日发电量、累计发电量、设备状态、电流、电压、频率、故障信息等。提供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表2)。(2)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产品质保期5年或更长,并对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的产品提供只换不修服务,提供签字盖章版承诺书。(3)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CA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对外购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管理承诺书》及供应链双向协同合作协议。该承诺书未提交或提交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投标产品及其设计、生产、制造、检验、运输等环节应满足《SPE-0601EL02-0 并网型逆变器》的要求,并逐条作出具体响应,并提供《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提交技术协议。(5)投标人必须是光伏逆变器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只接受生产商直接投标,如投标人无法自行完成采购合同或订单签订,可采用生产商投标委托代理商执行的模式,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委托代理协议相关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0月20日11时0分 至 2026年10月27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张毅。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10月3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志敏 联系人: 张毅

电   话: 010-59963764 电   话: 021-58661528(优先邮件联系)

电子邮件: wzwangzm@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yi@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10月 20日

来源:中国石化 作者:chinappia.com 时间:2026-10-20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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