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催化裂化减柴降苯环保治理项目在线色谱仪\1个流路 分析机柜+采样系统(招标编号:NWZ261028-3809-13850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色谱仪\1个流路 分析机柜+采样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催化裂化减柴降苯环保治理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色谱仪\1个流路 分析机柜+采样系统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对过程分析仪表系统询价书中110300IN-RQ02-0001★2.3技术要求逐项做具体响应(响应表需列出投标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说明等 ,只列“响应”二字的视为无效,将被否决)。(3)投标人提供的在线色谱分析仪仪表规格书必须满足询购文件中110300IN-DS-02-1103色谱仪仪表规格书技术指标要求。(4)在线色谱分析仪防爆等级必须满足Ex db eb ia pxb IIb+H2 T3/T4 Gb,须提供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CSA颁发的防爆证书。(5)分析小屋配置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根据载气和标气数量,在分析小屋外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气瓶间并配备必要的报警器(6)投标人须为生产商,集成商视同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要提供此标段投标产品的生产/集成设备、生产/集成场地照片及人员配置花名册。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色谱仪主机(或检测器、系统控制软件等)非自主研发生产,但具备为本次标的提供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能力,则视为集成商,集成商需另提供所色谱仪主机(或检测器、系统控制软件等)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长期(一年以上)直接授权,授权文件授权链条完整有效,授权销售范围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授权有效期应包含本项目投标产品交货期;制造商同一集团下的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视同制造商。如集成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集成同型号产品近3年(2023年-2025年)总数不少于3份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线色谱分析仪液体进样组分分析在相同或类似装置上至少三家以上用户的使用业绩,并提供技术协议、合同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在包装、运输、无污染、可回收等方面达到安全环保要求,优先选用绿色、新型材料;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承诺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0月12日11时0分 至 2026年10月19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丁尚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焕耀 联系人: 丁尚东
电 话: 0532-86915812 电 话: 022-58068992
电子邮件: why.qd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ingsd@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10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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