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开发公司产能建设乌33-乌101-夏52井区地面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XJY15-GC027-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背景:乌33-乌101-夏52井区原油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2.1.2预算金额:暂定662.05万元。不含税。
2.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内容: 乌33-乌101-夏52井区:新建采油井场10座,计量站1座,各类管道6km,配套供配电、抽油机基础及安装、标识牌等地面工程设施。
2.2.2项目地点:乌33-乌101-夏52井区。
2.2.3工期:自合同生效后,开工批准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暂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暂定)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
2.2.4分包:专业工程分包:不允许。
2.2.5标段划分:无。
2.5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
3.3资质要求:依据《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3.3.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2投标人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许可子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GC2级及以上资质】,过渡期证件有效期和变更等事项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提供资料形式: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3.4通过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网 http://10.30.98.137:8999/ 、外网 http://125.32.26.40:8300/)查询,投标人资质类别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4业绩要求:
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同类的石油化工工程业绩。
提供资料形式: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注:所有发票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抽查,如提供红冲、作废、查无此票三种发票则视同虚假业绩,做废标处理。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同类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注:项目副经理不能等同于项目经理。
3.5.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②技术负责人: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质量负责人:承诺开工前取得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或行业颁发的质量培训合格证书。提供材料:承诺书
④安全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以上人员提供资料形式:
1)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影印件,其中,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并将载有“执业注册信息”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2)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须在有效期内;
3)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日前6月( 2026年4月-9月 )任意连续3个月(不包含投标截止日当月)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投标人应确保项目人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若因投标人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调整相关人员的,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且替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承诺标准。(该注释无需提供评审资料)
3.6设备要求:/。
3.7安全要求:/。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3 承诺 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8.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3.8.5投标人须签署《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惩戒主体的法人、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开标当日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公示信息为准,黑名单区分等级与惩戒范围,集团公司级惩戒适用范围为全集团,企业级黑名单原则上仅适用原单位;黑名单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如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不受限制。
3.8.7 以上条款均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财务要求:
2023、2024、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或次年起计算。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08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完成以下步骤:
①投标登记。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②支付标书费。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③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注册及缴费须知:
①本项目招标全流程采用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U-key和相关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及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
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咨询。
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990-6265233。
③本项目标书费及后续投标保证金缴纳,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办理(http://www2.cnpcbidding.com)。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5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5.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人民币 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系统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项目承办人:梁竞文;联系方式:0990-6886294。
项目负责人:吕强,联系方式:0990-6806177。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218号石油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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