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科炼化化工三部顺丁橡胶项目尾气催化氧化系统招标采购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催化氧化 尾气 100909Nm3/h 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招标编号:NWZ260512-5509-118786) , 招标人为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催化氧化 尾气 100909Nm3/h 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科炼化化工三部顺丁橡胶项目尾气催化氧化系统招标采购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催化氧化 尾气 100909Nm3/h 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供应商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套与本项目应用类似、单套处理规模不低于 100000 Nm3/h 的合成橡胶装置尾气催化氧化(催化氧化工艺 CO 或蓄热式催化氧化工艺 RCO)工程业绩,且系统达标(处理后的尾气中非甲烷总烃实测排放值达到当地标准)。证明材料为用户供货合同和用户达标验收证明材料,用户达标验收证明材料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套单套处理规模不低于100000Nm3/h的合成橡胶装置尾气处理系统(催化氧化工艺 CO 或蓄热式催化氧化工艺 RCO)的初次装填应用业绩,且已达标(处理后的尾气中非甲烷总烃实测排放值达到当地标准)。证明材料为用户供货合同和用户达标验收证明材料,用户达标验收证明材料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材料、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本规格书中,相关技术要求执行严格程度用不同的符号加以表示,具体说明如下:(1) 技术要求十分严格,一定要按要求执行项用符号“★”表示,技术报价文件中若有一 项不符合“★”条款要求,即视为废标。(2) 技术要求严格,原则上需按要求执行,如不执行,需体现在偏差表内项用符号“▲” 表示,技术报价文件中若有五项及以上不符合“▲”条款要求,即视为废标。(3) 技术要求中不带“★”和“▲”条款为普通条款,一般也要按要求执行,如不执行,需 体现在偏差表内,技术报价文件中若有十项及以上不符合普通条款要求,即视为废标。(4) 卖方若对本询价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有异议,可在开标前书面澄清,得到用户和工程设计方认可的不计入偏离。
(2)投标人不负责现场组装和安装工作,仅负责指导组装和安装。投标人报价不得包含现场组装和安装等施工费用。投标人员要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采购文件)要求的供货状态交货。 该条款投标方必须书面承诺严格遵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供货范围进行明确,并逐项对每项物资的供货状态进行明确,供货范围有遗漏或单项物资的供货状态不明确,给予否决。(须提供本次投标供货范围、物资的供货状态。)
(4)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流通商投标、联合体投标、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21日10时0分 至 2026年4月27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李芳。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5月3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的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李芳(0759—3608950、wzlifang@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3609636,wzzhoujinl@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古丽(0759-3609601)。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可通过邮箱查收(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箱)或平台查看(在“费用管理-标书费订单”中查看发票开具情况及下载发票)方式获取相应电子发票。如需更换发票,请联系招标中心业务员咨询。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wzlifang@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进入开标程序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价格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陆合承 联系人: 李芳
电 话: 18125933430 电 话: 0759—3608950
电子邮件: luhch23.zk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fang@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4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