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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8-2601-AEM1-内窥火焰监视系统内窥火焰监视系统\100-1600℃ ±2%(招标编号:NWZ260206-3835-112440) , 招标人为 上海中石化高桥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内窥火焰监视系统\100-1600℃ ±2%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38-2601-AEM1-内窥火焰监视系统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内窥火焰监视系统\100-1600℃ ±2%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防爆内窥红外测温摄像仪(机)和防爆高温内窥监测摄像仪(机)的CCC强制认证及其附页(或附录),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防爆等级要求Ex dIICT6 Gb 、Ex tbIIIC T80℃ Db IP68。
(2)本次投标产品需应用双鉴检测技术(图像分析+火焰温度);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火焰测温范围为800℃-1600℃,火焰测温准确性≤±1%*T;炉管测温范围为100~800℃,炉管测温准确性≤±2%*T。
(3)本次投标防爆高温内窥监测摄像仪分析系统需实现火焰分析及报警功能: 可对防爆高温内窥监测摄像仪视场内每只燃烧器的火焰温度及火焰图像智能分析,能识别并发现火焰熄灭的喷嘴, 并发出对应喷嘴熄火指示灯报警提示。可对防爆高温内窥监测摄像仪视频内的多个燃烧器火焰进行实时监测不少于检测16 个燃烧器。根据燃烧器熄火数量自定义设置报警策略。并可将报警信号输出至PC 或DCS 系统。
(4)本次投标防爆高温内窥监测摄像仪分析需实现历史数据查询功能:浏览、查看、记录燃烧器火焰视频图像和燃烧温度的趋势。
(5) 本次投标防爆内窥红外测温摄像仪分析系统需实现温度分析及报警功能: 实时显示光标点温度,可监测视场内任意点温度。支持全局高低温追踪、全局平均温度、点、线、圆、多边形等多种测温模式, 所有测温点可独立设值范围、采样周期、绘制历史温度曲线图。控制端声光报警并记录日忠触发报警时可自动存储温度数据和图片快照, 控制端报警输出电平信号。
(6)炉壁开孔利旧,投标厂家应承诺产品能在现场顺利安装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同时满足用户对炉膛内燃烧嘴的监控效果。中标后必须先行踏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可行实施方案,再安排生产。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必须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高温内窥式火焰电视监控系统检验(检测)报告,检验项目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原理、分辨率、火焰测温范围、火焰测温准确性、炉管测温范围、炉管测温准确性、火焰分析及报警功能、温度分析及报警功能、历史数据查询功能、温度报表功能,检验结果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网站的查验截图。
(8)投标产品必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2025年12月)火焰检测器在加热炉上的应用业绩至少1份;防爆摄像仪的防护等级≥IP68,防爆等级≥Ex db IIC T6 Gb,防爆摄像仪需取得CCC强制认证。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9)本次投标防爆内窥红外测温摄像仪分析系统需实现温度报表功能: 支持用户自定义设置炉管温度报表格式,对加热炉内每根炉管不同位置的ROI 温度进行报表展示,对异常点进行标注并可显示近24 小时的温度趋势,并可导出报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月23日16时5分 至 2026年1月30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卢古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2月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中石化高桥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高士宏 联系人: 卢古琴
电 话: 58711001 电 话: 021-58661233(优先邮件联系)
电子邮件: gaoshihong.gq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ugq@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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