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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渣油加氢技术实验设备购置在线粒度分析仪\-50-300℃ 1μm 隔爆型 吹扫系统(招标编号:NWZ260127-3809-109524)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粒度分析仪\-50-300℃ 1μm 隔爆型 吹扫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渣油加氢技术实验设备购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粒度分析仪\-50-300℃ 1μm 隔爆型 吹扫系统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标准型号探头长度200mm,直径28mm。采用不锈钢材质。
(2)镜头外层窗口须采用蓝宝石材质,可在高温、高压、恶劣工况条件下耐冲蚀磨损、抗反射、防泄漏。
(3)工作温度:-20℃~450℃;工作压力:22MPa
(4)粒径测量范围:12μm~3.5mm
(5)防爆等级:II 2/3 GD PZCIS IIC T4 Gb/Gc
(6)探头工作温度标准值/最大值:360℃/450℃;探头工作压力标准值/最大值:180bar/220bar
(7)探头须具有镜头吹扫功能,吹扫最小压力7mbar,吹扫最大过载压力22mbar,持续吹扫时间25秒。
(8)"高速相机安装在阳极氧化铝外壳中。 相机分辨率高;相机fps 67。"
(9)具备气泡测量分析软件及颗粒大小分布图像分析模块。
(10)气泡测量分析软件可实现在本地PC上显示实时视频、记录和显示存档视频数据、远程调整摄像机焦距(RF)和进行摄像机设置等功能;配置许可证并在工作站硬件上安装和测试。
(11)颗粒大小分布图像分析模块,可实现确定颗粒/气泡的尺寸、数量、加工范围前颗粒/气泡的不同形态量等;结果根据用户要求,可视化为颗粒分布(密度或累积),结果量包含平均值、中位数(d50)、 d10、d90、球形度和其他形状因子等;配置许可证并在工作站硬件上安装和测试。
(12)粒度仪须对于粒径范围12μm~3.5mm气泡在黑色液体中做过粒径和流动、聚并相关的在线测量实验,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包含对应的实验图像、图片和后处理效果在内的厂商盖章的实测报告,及获得用户方的相关技术认可。
(13)"粒度仪应能够提供较高的粒度测量精度,要求±(5%-10%)以内的测量误差。粒度仪的粒径测量范围须覆盖12 μm ~3.5mm典型颗粒(包括催化剂颗粒、反应生成物颗粒等)和气泡大小分布。 粒度仪须可精确测量12 μm ~3.5mm典型颗粒(包括催化剂颗粒、反应生成物颗粒等)和气泡的流动速度。"
(14)粒度仪支持至少60 fps 或更高的帧率采集。
(15)粒度仪须能够实时处理和分析图像数据,实时输出粒径分布和其他关键参数,如粒径均匀性、气泡数量、形态等。
(16)粒度仪须具备光线束式LED光源应能够提供均匀的照明,光源强度可达200流明,确保在整个视场内,不同的颗粒和气泡能够被均匀照亮且不出现光斑或阴影。
(17)"图像增强与边缘检测: 粒度仪须具备高效的图像处理算法,如边缘检测、图像去噪、图像增强等功能。粒度仪应提供视频管理软件(VMS)和粒子分析模块(PSD),并针对用户提供的采集图片进行图像处理算法的单独优化。"
(18)"气泡分割: 粒度仪须能够精确分割气泡,尤其是在复杂气泡(如形状不规则或重叠颗粒)的情况下,系统提供观测气泡的精确尺寸、形态、数量及其他物理特征。"
(19)"远程监控与云端分析: 考虑到设备的远程操作需求,粒度仪应支持远程监控和云端数据分析,使操作员能够通过互联网远程查看数据,并获得实时分析报告。"
(20)投标人必须按照附件《价格调整因素表》中的各项价格调整标准进行逐项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月9日17时0分 至 2026年1月16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大连招标中心,联系人朱大峰(未接通请发邮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3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1月2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杨志君 联系人: 朱大峰(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 话: 18813199065 电 话: 0411-82560534
电子邮件: yangzhijun.fsh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udaf@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1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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