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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燕山石化天津南港绿色高端橡胶新材料项目型材框架协议型材(招标编号:NWZ260105-0103-10943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型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燕山石化天津南港绿色高端橡胶新材料项目型材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普通碳素工字钢 1.000 批
2 低合金工字钢 1.000 批
3 不锈工字钢 1.000 批
4 镀锌工字钢 1.000 批
5 普通碳素槽钢 1.000 批
6 低合金槽钢 1.000 批
7 不锈槽钢 1.000 批
8 镀锌槽钢 1.000 批
9 普通碳素等边角钢 1.000 批
10 普通碳素不等边角钢 1.000 批
11 低合金等边角钢 1.000 批
12 低合金不等边角钢 1.000 批
13 不锈等边角钢 1.000 批
14 不锈不等边角钢 1.000 批
15 镀锌等边角钢 1.000 批
16 镀锌不等边角钢 1.000 批
17 普通碳素扁钢 1.000 批
18 低合金扁钢 1.000 批
19 不锈扁钢 1.000 批
20 镀锌扁钢 1.000 批
21 普通螺纹钢 1.000 批
22 普通碳素圆钢 1.000 批
23 低合金圆钢 1.000 批
24 不锈圆钢 1.000 批
25 镀锌圆钢 1.000 批
26 普通碳素钢线材 1.000 批
27 优质碳素圆钢 1.000 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不改变表格内容及顺序。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招标人项目保供要求,同意少量、分散、紧急送货,在接到招标人的需求后,7日内送到指定地点,能够接受中国石化储物于商的储备方式。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布日15日内缴纳中标服务费预收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承诺按照中石化和燕山石化的财务规定执行,到货检验合格,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付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承诺因设计裕量或变更取消时,供应商应及时回收买方的工程余料,余料应具备未经使用、质量完好、资料齐全、存储规范的回收条件,回购价格为原值回购。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2月31日10时0分 至 2026年1月7日10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陈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1月1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高玉秋 联系人: 陈蕾
电 话: 15101179236 电 话: 010-59963354(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gaoyq01.ys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chenlei@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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