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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巴陵己内酰胺项目110kV电缆附件所需110kV电缆附件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国事宁波有限,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428-3073-3695-B1
2.项目内容:巴陵己内酰胺项目110kV电缆附件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缆终端接头
30.00
件
包1-电缆附件
2
电缆中间接头
30.00
件
包1-电缆附件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9月30日、 按订单约定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5.投标人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6.110kV电缆附件应为进口品牌(即指本品牌的商标持有人、商标注册所在地均为欧美区域);投标时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电缆附件产品样本。 (2)产品注册商标:针对标的物,提供以品牌名义在品牌注册所在地的注册商标。 7.须提供投标产品品牌所属国本土及品牌所属国外的工厂地址,以及工厂最近的实景照片(能够显示品牌LOGO并证明是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工厂生产区域及收发货区;不接受OEM产品,否则否决投标。 8.须提供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 (1)提供国内或国际权威的第三方试验室出具的硅橡胶材料(液体硅橡胶材料)或者乙丙橡胶的理化试验能力检验报告。可以是由原材料供应商委托进行的试验报告。 (2)提供国内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成型产品(电缆附件终端头、电缆中间头)的局部放电试验、热循环电压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工频电压试验等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 9.同系列型号产品在国内具有不少于3年的正式商用经验。须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3年的合同复印件至少1份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10.同系列型号产品在欧美区域须有销售业绩,须提供同系列型号产品在欧美区域的销售合同或销售证明文件复印件。 11.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品牌生产商的授权协议书和连带责任承诺书(连带责任承诺书参见附件1);授权书需明确被授权的项目名称,授权证书有效期需涵盖项目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12.按照附件2提报近三年110kV电缆附件业绩(指截止到本次投标日满3年) 13.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按照附件3提报《技术要求响应表》,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正版产品选型手册。 14.按照附件4提报《框架协议条款响应表》,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偏离项需逐条说明,未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视为完全响应。若有重大偏离,需评标委员会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5.需承诺并按照附件5提报《投标行为承诺书》,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6.需承诺并按照附件6《质量承诺函》,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4月6日8:00时至2021年4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人远程投标。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8日09:00时。
开标地点:投标人远程投标。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4月28日09:00时前与于澄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汤海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一、1. 本标段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2. 投标人代表无须到现场投标,无须递交未加密版、纸质版和U盘,未加密投标文件自行保存;3.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期间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技术及商务标解密(为确保开标当天解密成功,请提前完成模拟解密流程),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及时解密成功的,可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由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 (请注意如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此不一致,以此为准) 二、注册、报名、交款、下载招标文件、购买CA加密锁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服务电话4008198786。 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联系95388-5。 三、投标保证金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 采用现金方式(在线支付、银行网银、柜台付款)支付保证金的,未中标/入围的,保证金退回至来款账户;一单一招项目中标供应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多退少补)退回至来款账户,框架协议项目入围供应商需在线(http://ec.sinopec.com)确认保证金转为招标预收款(请在收到中标结果后尽快完成确认工作,否则无法签订合同)。不同招标项目不同投标单位会生成不同的虚拟账号,请严格按支付页面提供的虚拟账号和要求支付。投标人若参加重招项目,仍需重新完成报名流程(标书费是否支付以系统为准),由于重招项目生成虚拟账号不同,保证金需重新支付。 采用投标保函、保单等形式支付保证金的,未中标/入围的,保单到期后自动失效,保函支付的请到招标机构当面领回;一单一招中标供应商需在线(http://ec.sinopec.com)补交中标服务费,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需补交招标预收款,否则无法签订合同。(采用投标保函支付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与招标中心沟通保函递交事宜。银行保函受益人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武汉招标中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中关于银行保函的要求,纸质保函的递交和领回都必须与招标机构当面交接)。 四、公告中“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和“6.其他资格要求”为资格审查项目,均为否决条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五、技术评分标准请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请务必按照此评审表逐项响应,任何缺项资料导致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商务报价请严格按照供货范围及技术文件执行。 六、平台所有信息和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应按照资格审查项目(初步评审审查标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引用评审表)、技术要求等方面规定逐项响应,并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检索指引,方便评审查阅。初步评审审查标准(即资格审查条件)和详细评审审查标准(即详细评审评分表),对同一类评审因素的具体要求可能不一样(如对业绩年限、数量等要求),请分别按要求响应。 七、投标人如有疑问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模板参照附件澄清函)。需澄清及变更的内容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务必每天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澄清后2日内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且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提供授权代表的手机号(备注:可在被授权人签字后附加手机号码),开标过程中澄清事宜应由授权代表负责,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九、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盖章版声明至wzyuc@sinopec.com。 十、目前已开通标书费发票自助下载功能,请及时登录http://ec.sinopec.com查看,若状态显示为已开票,即可下载。若开票出现问题,请发送邮件(包含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等)至招标咨询人邮箱。 十一、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签署了的《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承诺书模板)。 十二、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一)未按规定时间推动阳光供应链承诺书实施招标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三)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四)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于澄
电 话:
18820691627
电 子 邮 件:
wzyuc@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汤海
电 话:
0730-8497226
电 子 邮 件:
tangh.blsh@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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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化物资采购 |
作者:chinappia.com |
时间:2021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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