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委托,对油田企业生产使用 所需防硫钻杆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2.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抗硫钻杆 4000.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2月31日,各油田企业指定交货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依法纳税,提供2016年任意3个月的国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6.2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度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表需有审计单位印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读)
6.3 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4 通过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5 通过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SY/T6276 HSE管理体系评价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6 自2016年开始追溯,钻杆类投标商需获得连续3年(含)以上的API SPEC 5DP使用权;钻具类投标需获得连续3年(含)以上的API SPEC 7-1使用权。
6.7 具有3年以上钻杆(或钻具)生产经验,提供注册信息,购销协议或合同,设备采购发票等证明材料。
6.8 年产能不少于1万吨。
6.9 具备独立检测部门或中心,具有完备齐全的检验设备,包括:光谱分析仪、高低倍显微镜、超声波或涡流探伤设备、机械性能试验机、低温性能试验机。累计缺项不得大于2项。(不能正常使用视为缺项)
6.10 上年度钻具销售收入不小于1亿元
6.11 需具有3年石油石化行业内服务业绩,并提供3年内国内钻具业绩情况表,合同复印件,用户出具的质量证明材料。
6.12 承诺按框架协议条款执行、承诺对招标物资的服务、质保措施、生产制造情况提供保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13 近三年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14 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6.15 2014年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国内外防硫钻杆供货业绩500吨以上。提供国内外防硫钻杆业绩情况表,合同复印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2月15日16时至2016年12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5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5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01月05日09:30时前与徐旭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田洪辉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须提前发邮件至南京招标中心wzxux@sinopec.com,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4、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3包分别密封。各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其中U盘数量一个,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正本和技术标文件正本)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格式电子版以及料表(料表为Excel格式),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xux@sinopec.com邮箱。】8、邮寄投标文件说明:(1)原则上不接受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方式的,须提前发邮件至wzxux@sinopec.com,征得招标中心同意并确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后方可邮寄。(2)邮寄过程中存在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如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未及时送达投标文件、寄送至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破损等情况)。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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