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知识产权局官网近日公布了《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4日。
据了解,随着
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注册资源减少,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时有发生,以转让注册商标牟利而非实际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注册”行为大量出现。这些非正常申请
商标注册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对此,国家
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拟通过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遏制非正常申请
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为在短期内实现目标,在借鉴专利领域非正常申请行为规制措施的基础上,起草了该部门规章,对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加强规范和引导。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认为,这个征求意见稿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
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非正常申请
商标注册的行为偏离了这个目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理也很有必要。
据悉,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共有八条,重申了商标法确立的诚信原则和以使用意愿为前提申请
商标注册的导向,规定了非正常申请
商标注册的行为类型及法律后果,提出了规制非正常申请
商标注册行为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各级
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引导规范商标申请注册和使用行为的职责。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对非正常申请
商标注册的行为,除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依法采取惩戒措施。通过非正常申请
商标注册的行为骗取资助扶持、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也将依法惩戒。据悉,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也可将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国家
知识产权局条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