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
中海油服发布公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6日审议批准,公司拟与深圳
海油工程订立船舶交易合同。根据船舶交易合同,公司同意向深圳
海油工程出售“海洋石油701”、“海洋石油702”两条船舶,出售价格为10.6亿元人民币。
中国海油持有公司50.53%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海油工程为中国海油的附属公司,中国海油及其联系人持有
海油工程约58.25%股份,而深圳
海油工程为
海油工程的全资附属公司。
本次交易标的为
中海油服所有的“海洋石油701 ”、“海洋石油702”两条船舶,由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建造,
中海油服原计划待船舶完工后,在船上安装勘察设备,使其成为两条综合勘察船舶,现由于经营需要,拟将建造完工的船舶转让给
海油工程。
海油工程后续将在两条船上安装饱和潜水设备、水下机器人等工程装备,将船打造成饱和潜水支持船和水下检测维修工程船(船型船厂买卖),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海上工程船舶的需求。
公告称,“海洋石油701”、“海洋石油702”船舶属于深水综合勘察船,公司依据当时的市场需求建造了该船舶,但由于市场行情随后发生了变化,导致该船的业务量下降。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结合公司中长期双50%的目标,公司决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精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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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服“海洋石油701”、“海洋石油702”两条船舶后,公司后续将在两条船上安装饱和潜水设备、水下机器人等工程装备,将两条船分别打造成饱和潜水支持船和水下检测维修工程船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海上工程船舶的需求。饱和潜水支持船和水下检测维修工程船舶符合公司2017年-2021年战略发展规划中关于船舶装备发展的计划,符合未来水下工程市场的需求和南海海域流花、陵水等项目工程作业需要。本次交易有助于本公司坚持发展海洋工程主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