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委托,对九江分公司 炼油三部 一催5#炉低温省煤器招标 8300243879所需省煤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2.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省煤器\BQ120/495-18-3.8/430 SJ200631-E1-01 20G 2.0 件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12月12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6.2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必须有原生产厂独家授权投标。
6.3 投标商不得对本次招标采购的省煤器制造进行分包。
6.4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具备A级锅炉制造资质。
6.5 业绩要求: 卖方提供的必须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有同类型省煤器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成功的使用业绩,且提供相应用户反馈质量证明。投标文件中业绩支持文件必须写明省煤器所用的型号、规格、数量、用户名称、应用装置名称、投产日期、合同日期、使用单位的使用证明等,产品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9月12日12时至2016年09月20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09:00时
开标地点:
18.发布公告的媒介: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0月10日09:00时前与武鹏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程先文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一、本标段为一单一招物资招标采购,交货期为2016年12月12日前,交货地点为用户指定地点。二、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和投标保证金回执须分开密封,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均为一正四副,投标保证金回执一份。本标段需要提交电子标书,请将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的电子版(正本扫描件)存储于1个U盘中单独密封提交,电子标书与纸质版标书内容须完全一致。三、本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项目每项均为否决项,资格后审项目详见招标公告第5和第6章节以及以下三项。1) 不具备国际认可论坛质量管理体系多边承认协议成员颁发的ISO9000系列证书,或提供的证书有效期(以发售招标文件日期为准)不合格。2) 不具备合格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源产地位于境外,且当地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除外。3) 符合其中之一的否决:生产商注册资金(实缴额)低于500万元(不含);代理商或流通商注册资金(实缴额)低于300万元(不含);一单一招时,注册资金(实缴额)低于采购标的物预算额的2倍;资产负债率大于100%(不含)。(以投标人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内容为准)四、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书中逐条响应以上资格后审项目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五、资格后审条件中的第2)、3)、4)条按照附件《资格审查条件承诺书模板》准备,并在技术标书中提交。六、附件《省煤器技术要求》的内容,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同时在技术标书中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七、评分标准请见附件《评分表》,按照此评标办法逐项准备技术标书的资料,任何缺项资料导致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八、请严格按照《省煤器技术要求》中所要求的供货范围、规格要求来进行报价,并列出供货清单及分项报价。九、本标段的报价为含税到厂价,总价包含物资的制造、包装、运输、随机配件、验收、备品备件、指导安装、试运、售后服务等方面涉及的所有费用。合同金额大于100万: 1.合同生效后,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2.在产品交付、验收并出具相关票据后7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70%。 3.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在质保期满(1年)后70个工作日内支付。 合同金额小于100万: 产品交付、验收并出具相关票据后7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0%。付款方式和进度不作为否决条件。具体的商务条款详见附件《合同文本》。十、请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支付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并将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箱、邮编等信息一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wzwup@sinopec.com。十一、本标段投标保证金统一为人民币13050元,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电汇和网上支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中心指定账号,同时须在附件信息中注明所投标段的招标编号。十二、平台所有信息和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十三、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十四、请注意,以下第1项至第7项技术要求,投标商应以偏差表的形式进行相应的承诺。如无相应的承诺将作为否决项处理。1.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一催5#炉低温省煤器上、下两组技术参数》。投标商应按照要求,在报价文件中列出省煤器详细的技术规格及说明.技术咨询人:程先文(15179295608)。 2.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与技术询价书要求不同的部分应以偏差表的形式进行详细的说明。 3.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与漏项,无论与用户有无签字,投标商都必须无偿补足。 4. 投标商最终报价技术文件中的条款、技术规格、数字等出现前后不一致或矛盾之处,原则上以对买方有利的条款,技术及数字为准。 5. 要求投标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交货。 6.投标商中标后必须与买方签订技术协议。 7.卖方采用的相关设计制造标准应以国家现行的最新有效版本为准。十五、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与九江石化炼油运行三部再次现场对接,确认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符合招标人需求后,方可开始设备制造。。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咨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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