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公司35万吨/年PP装置风送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分公司35万吨/年PP装置风送系统(WZ20231113-2703-13792-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力输送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气力输送系统\50≤Q<100t/h 285m 防爆
1.00
套
包1-35PP风送系统
2
气力输送系统\50≤Q<100t/h 375m 防爆
1.00
套
包1-35PP风送系统
3
气力输送系统\50≤Q<100t/h 561m 防爆
1.00
套
包1-35PP风送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项目只接受招标物资的生产商(制造商)投标,集成商视同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文件的风送系统技术报价书必须由制造商提供,并符合询价书的内容规定。
3.1.8 报价方案满足投标文件中各数据表中的参数要求,提供开车备件、两年备件清单及分项报价,须按报价表逐项填报,品种及数量不少于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两年备件价格不列入投标总价。
3.1.9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并满足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其他关键条款要求。对本装置风送系统进行设计、计算、设备选型,保证计算结果、设备选型的正确性,并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招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中的任何偏离。
3.1.10 投标人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内容、预计人工及天数、单价、总价(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诺如实际超出该时间,不再追加费用,供货商仍继续完成现场技术服务,直到风送系统调试验收完成。
3.1.11 投标文件必须确保提供的风送系统设备的完整性、可靠性和适用性。
3.1.12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买方询价书的要求,对风送系统进行计算、选型,保证计算结果、选型的正确性,并完全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选型错误须由投标人负责。
3.1.13 投标人应具备风送系统成套产品的成熟应用业绩,并提供2013年1月至2023年1月≥2套规模35万吨/年及以上输送聚烯烃粉料和粒料气力输送系统(需包含完整粉料、粒料烯相气力输送线,其中粉料输送能力≥60t/h、粒料输送能力≥80t/h )稳定运行≥2年的业绩,投标人需随投标文件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发票等业绩证明文件。 (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信息)。
3.1.14 风送系统内的关键设备:压缩机、罗茨风机、旋转阀和换向阀等必须严格按照分包商清单执行。并书面承诺在设备交付时提供进口物资原产地证明文件,在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商所在国商会或官方机构签发的产品原产地证书。
3.1.15 投标人分包商清单需严格按照本招标技术询价文件分包商清单要求执行,如投标人推荐清单外的分包商,需在开标前征得用户单位书面认可。
3.1.16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先进的,无缺项,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安装和试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不少于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7 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的现场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3.1.18 投标人承诺在开工会后45天内完成主要进口外购件订货并提供相关订货证明材料。
3.1.19 投标人承诺风送压缩机及罗茨风机没加隔音罩前噪音不超118 dB(A)
3.1.20 投标书中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1.21 投标人承诺货物交付时提供气力输送系统配管3D模型。
3.1.22 风送系统仪表、电气及材料的选择必须满足技术文件要求。
3.1.23 经过滤器排放大气的的气体粉尘含量不得超过10mg/m3。
3.1.24 经淘析除尘后物料中的粉尘及拉丝料含量不得超过50ppm。
3.1.25 压缩机、风机设备本体设计寿命均须至少20年;输送管线所用大半径弯头的使用寿命必须达到5年及以上。粉粒料输送线均采用稀相输送方式,固气比不超过10,进目标料仓管线末端速度≤30m/s。
3.1.26 不选用皮带传动的设备,罗茨风机采用水冷直联,与本体连接夹套连接管必须为金属软管,入口消音器(如有)内部支架满焊。与物料接触的垫片选用 NBR、PTFE 或等同,颜色必须白色或透明色。罗茨风机联轴器、离心风机联轴器(如有),须采用带加长段型式的叠片联轴器。风机、压缩机所有的排放口(包括安全阀出口)均须引致隔音罩外安全合理位置。
3.1.27 粉料输送线PA-801末端输送速度≤30m/s,物料输送的起始管径不小于DN175。
3.1.28 输送风机K801-1AX/1BX/1CX 选用三台同机型压缩机,并以此为气源的输送线固气比不超过10。
3.1.29 输送风机K901-1BX/1CX选用两台同机型压缩机,并以此为气源的输送线固气比不超过10。
3.1.30 粉料旋转阀RF801-1AX/1BX、RF801-2AX/2BX按物料堆密度450kg/m3选型,填充率不超过80%,转速不超过30rpm,线速度不超过0.75m/s.
3.1.31 粒料旋转阀RF803-1AX按堆密度500kg/m3选型,要求满足最大下料量为70t/h,填充率不超过80%,转速不超过30rpm,线速度不超过0.85m/s
3.1.32 物料输送管道采用进口带内处理管。
3.1.33 物料输送管道工厂预制,法兰为松套法兰插接形式或焊环+O型圈形式,防止法兰间积料和物料磨损。
3.1.34 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有效降低风送系统内噪音的措施,确保系统内正常工作环境(螺杆压缩机及罗茨风机除外)噪音低于85dB(A)。
3.1.35 1)投标书中提供仪表和控制说明; 2)投标书中提供公用工程消耗量; 3)投标书中提供系统完整的PID; 4)投标书中提供设备、阀门的详细说明及数量; 5)投标书中提供转动设备的密封单元形式、材质; 6)投标书中提供详细的性能保证项; 7)投标书中提供技术服务项; 8)投标书中提供设计和制造中执行的标准; 9)投标书中承诺提供各种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0)投标书中提供与招标文件(请购文件)要求一致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开车备件、两年备件)。 11)投标书中提供8台风机裸机运行时的噪声参数值。 12)投标书中提供8台风机的外形尺寸图,承诺中标后配合隔音罩的测绘工作。 (技术文件重要项内容,重要条款偏离超过3项将导致废标。)
3.1.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 12:00时至2023年10月25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1月0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华南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地 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3号京基大厦17层华南招标中心
邮 编:
100000
邮 编:
524000
联 系 人:
李新波
联 系 人:
郭飞
电 话:
13560358638
电 话:
15820178957
电子邮件:
lixb.gz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guofei@sinopec.com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