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3月1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促进汽车
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持续提升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和安全性,进一步降低成本,2018年前保障高品质
动力电池供应;大力推进新型锂离子
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2020年实现大规模应用;着力加强新体系
动力电池基础研究,2025年实现技术变革和开发测试。
方案提出了五大主要目标:一是产品性能大幅提升。到2020年,新型锂离子
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超过30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成本降至1元/瓦时以下,使用环境达-30℃到55℃,可具备3C充电能力。到2025年,新体系
动力电池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单体比能量达500瓦时/公斤。
二是产品安全性满足大规模使用需求。新型材料得到广泛应用,智能化生产制造和一致性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产品设计和系统集成满足功能安全要求,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三是产业规模合理有序发展。到2020年,
动力电池行业总产能超过1000亿瓦时,形成产销规模在400亿瓦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四是关键材料及零部件取得重大突破。到2020年,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关键材料及零部件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上游产业链实现均衡协调发展,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骨干企业。
五是高端装备支撑产业发展。到2020年,
动力电池研发制造、测试验证、回收利用等装备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发展,生产效率和质量控制水平显著提高,制造成本大幅降低。
重点任务方面,方案提出九大方面,包括建设
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实施
动力电池提升工程、加强新体系
动力电池研究、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建设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测试分析和评价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加快关键装备研发与产业化。
方案还指出,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
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
动力电池产业化技术的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核心技术研发;利用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智能制造专项、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资金渠道,在前沿基础研究、电池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制造装备、回收利用等领域,重点扶持领跑者企业。
动力电池产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征消费税;
动力电池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