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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采审批登记工作方案初步形成
国土资源部在上周的部务会上,对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山西省实施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中国化工报记者4月6日采访了解到,针对煤层气和煤炭矿权重叠的老大难问题,山西有望借此契机在全国率先走出破解之道。
“一些非煤企业跑马圈地、占而不采,煤炭企业想采却没有矿权,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也阻滞了我国煤层气大规模开发利用的进程。这个问题我们喊了多年,但碍于多方利益博弈一直没有大的进展。这次国土资源部将在山西试点煤层气勘采审批登记权下放,给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可以说是一个理顺矿权的很好时机。”山西晋煤集团煤层气(燃气)事业部副总经理赵向东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
据了解,目前山西省开展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山西省近两年已经开展了大量相关工作。按照“气随煤走,采煤采气一体化”的思路,山西省一直在探索煤层气审批监管体制改革,逐步解决煤炭、煤层气矿区重叠问题,并选择了5个条件较好的区块实施煤层气、天然气、页岩气、石油综合勘查,开展潜力评价,取得了一定成效。
“以后省里有了煤层气审批登记权后,可以设置矿权空置年限和投入额标准,如持有煤层气矿权一定年限还不开发的,或者投入额不及标准的,矿权就应该被收回,将其流转到市场中去,让真正想开发、能开发的企业来做。”赵向东表示。
资料显示,煤层气在非常规气中具有综合成本优势,但其发展却并不顺畅。2015年全国煤层气产量仅44亿立方米,距“十二五”能源规划提出的200亿立方米的目标相去甚远。业内普遍认为,煤层气和煤炭采矿权高度重叠、两权相争是主要原因之一。
以煤层气资源大省山西为例,据统计,目前中石油、中石化、中联煤等央企在山西境内的煤层气登记面积达到2.8万平方千米,约占全省含煤面积的60%以上,占全省煤层气矿权面积的99.68%;而煤炭企业只有晋煤集团拥有0.32%的矿权,经过连续几年的开发,目前基本上已无井可打,生产规模难以继续扩大。
针对两权重叠的问题,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矿规室副主任杨德栋指出,要理顺煤层气、煤炭两类矿权的管理职能,统一协调,实施综合勘查开采,同时要健全央企与地方的利益分配机制,形成各方联动。他建议以山西省为试点,创建煤层气二级管理体制;建立“一证多主矿种”统一设置制度,推行两种矿权合一;同时完善矿业权市场,建立煤层气公开竞争出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