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消息 国家能源局29日印发《关于支持
甘肃省创建
新能源综合
示范区的复函》,确定
甘肃省成为全国第二个
新能源综合
示范区。国家
新能源综合
示范区的获批,对破解
甘肃省新能源发展弃风弃光限电困局、建立高比例和高效率
新能源消纳体系、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甘肃日报》8月30日的报道称,根据国家复函,
甘肃省在创建
新能源综合
示范区中要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提高
新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重,到2020年
新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达到50%、
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0%以上;
新能源发电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建立相应电力调度运行体系,解决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弃风弃光问题。提高外送电量中
新能源发电的比重,确保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年输送
新能源电量占比达到40%以上。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决遏制新增煤电机组的建设,确保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达到25%以上。
下一步,
甘肃省将按照稳增风光电装机、严控新增火电装机、强化消纳和转化利用、加大外送的思路,多措并举推动落实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建设成国家重要
新能源综合利用基地、
新能源生产基地、
新能源科技进步基地和
新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