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
产能工作将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全面转入结构性去
产能、系统性优
产能新阶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
产能工作的通知》,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
产能工作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严格质量、环保、能耗、安全标准和信用约束,努力实现科学精准、稳妥有序去
产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强调,要加快重点领域“僵尸企业”出清,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清算注销、破产清算、强制注销。对于已丧失清偿能力但有一定发展潜力和重组价值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破产重整、兼并重组、债务重组。
通知指出,要继续将职工安置作为重中之重,确保职工有安置、社会可承受、民生有保障。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在分流职工多、就业渠道窄、失业率偏高的困难地区,加大就业创业攻坚力度,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多渠道筹资,解决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强化兜底保障功能,确保职工基本生活底线。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稳就业储备性政策工具,妥善化解矛盾和风险。